为了完善第二届浙江省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的各项规则制度,经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对《关于举办“同花顺杯”第二届浙江省大学生证券投竞赛的通知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,具体内容如下。
1、 原《通知》“(二)团队竞赛”的“1、量化交易组”中“(4)最终得分:由实测收益、投资报告、答辩表现三个部分构成”更正为“(4)最终得分:由实测效果、投资报告、答辩表现三个部分构成”。
2、 原《通知》“(二)团队竞赛”规定“参赛团队由3-5名同一学校在校大学生组成,每个团队的指导老师不超过两位,且每位教师指导团队不得超过两个”,其中“每位教师指导团队不得超过两个”这项规定取消。
3、 原《通知》“(二)团队竞赛”的“ 2、投资策略组”中“(2)投资标的:沪深A股、股指期货,起始资金分别为1000万”更改为“(2)投资标的:沪深A股,起始资金为1000万”。
4、 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确定奖项设置。原《通知》团队赛奖项设置如与《浙江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评审工作规程》有冲突,按照《规程》要求设置相关奖项;个人赛奖项设置如果高于《规程》第一层次(P>20)竞赛的奖项设置,按照第一层次竞赛要求设置奖项。团队赛获奖比例完全参照《规程》设置,并取消奖品奖励,增设奖励基金,该基金由相关协办单位根据其意向奖励部分获奖团队及个人。
5、 进一步完善了评分细则,以评分细则修订稿为准。
6、 团队赛由各高校统一汇总报名,不接受学生单独报名。每个本科高校限定不超过20支队伍,高职学校限定不超过15支队伍。(详见《通知》“(三)报名名额”和“(四)竞赛费用”)
注:相关修订稿详见附件。
浙江省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委员会
2016年6月12日